戲劇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守則
一 . 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學院組織和實施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工作的機構。
二. 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解除大學生心理困擾,提高大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大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宗旨。
三. 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主要職責範圍包括:
(一)開展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與理念,引導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培養大學生的良好心理素質,提高學生社會适應、面對競争與承受挫折的能力。
(二)開展個體與團體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輔導工作,幫助學生減輕心理壓力,克服心理障礙,預防和減少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
(三)實施心理健康普查與心理測量工作,為學校開展有關學生工作提供客觀資料和依據;建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為學生認識自我、改善自我、發展自我提供服務。
(四)為學院有關學生工作人員提供心理培訓,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
四. 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服務内容包括:
(一)心理适應咨詢。幫助在學習、生活與工作等各方面存在适應不良的學生減輕壓力,解除困擾,适應環境。
(二)心理發展咨詢。幫助無明顯心理問題與沖突、環境适應良好的學生增強自我認識能力、社會适應能力和發展能力,挖掘自身潛能,提高學習和生活質量,更好地認識自我和開發潛能。
(三)心理障礙咨詢。為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提供服務,幫助其找到病因,克服障礙,恢複心理健康。
五.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免費為我校學生提供以下服務:
(一)個别、團體心理輔導。
(二)電話咨詢、信件咨詢、網絡咨詢。
(三)心理健康普查。
(四)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
(五)心理健康專題報告與講座。
六. 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恪守如下職業道德規範:
(一)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真誠、耐心、認真地為來訪者服務。
(二)尊重來訪者的人格、權利和隐私,對來訪者個人的信息和資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詢資料時,應以确保當事人的隐私權等不受損害為前提。
(三)不誇大心理測量工具的效用,不随意給來訪者做出有關精神疾患的診斷,不對來訪者的心理問題無根據地下結論。
(四)在與來訪者建立咨詢關系或實施心理輔導之前,應告知來訪者此次輔導的目的、規則和注意事項,以及對問題的界定、預期的目标、采取的措施和可能出現的結果,并與來訪者協商以求達成一緻意見。
(五)在咨詢與輔導過程中,如發現來訪者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以及其他危機個案時,應立即采取适當的措施進行危機幹預,并将情況及時報告學生工作處和學生所在院系。
(六)在咨詢與輔導過程中,如感到無法幫助來訪者或來訪者的問題已超出戲劇學院心理輔導中心的服務範圍時,應及時終止輔導關系,轉介給其他專家或有關機構處理,并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或通報。
(七)在咨詢工作中堅持客觀性原則,注意保持角色的一緻性,不将個人的情感、好惡摻雜在工作之中,不代當事人作決定,不與當事人發生非咨詢以外的或不正當的關系。
七. 本守則由戲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學工辦
2012年9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