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師範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的暫行規定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5-11-11浏覽次數:64

沈陽師範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的暫行規定


為了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養制度,加速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優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過程,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實行彈性學制,鼓勵部分成績優秀、提前完成培養計劃和學位論文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特制定本規定。
一、申請條件
1、申請提前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業務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學風嚴謹,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能夠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完成全部課程的學習,修滿35 學分,成績優良。
3、學位課85分以上,非學位必修課及選修課75分以上。
4.具有較強的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學術期刊上(不包括增刊和論文集)以第一作者發表與學科專業相近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5、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寫作,提交最後定稿。
二、審批程序
1、 碩士研究生個人提出申請,經導師推薦,所在院、系審查課程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後,填寫《沈陽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并簽署意見,連同課程學習成績和科研論文原件報研究生處。
2、研究生處審核并簽署意見。
3、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于每年9月初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請,各院、系于9月中旬将相關材料報研究生處。
三、論文評審
申請提前畢業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由學校統一組織外審,外審工作于每年9月中旬進行。學位論文通過評審者準予進行論文答辯,未通過評審者,本次申請無效,可繼續正常撰寫碩士學位論文。
四、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提前畢業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答辯安排在每年10月份,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時間為每年11月份,畢業典禮及學位授予儀式與下年度畢業研究生一并進行。
五、助學金和學費
提前畢業研究生的助學金發至當年11月。學校已完成對提前畢業研究生的全部培養任務,提前畢業研究生的學費與其他正常畢業研究生相同。
六、就業與考博
對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如需就業,學校出具完成學業和獲得學位證明,提供檔案。對申請提前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凡是達到了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學校積極創造條件。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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