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師範大學全日制研究生科研基金管理辦法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5-11-11浏覽次數:154

沈陽師範大學全日制研究生科研基金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創新能力,提高學位論文水平,特設立沈陽師範大學全日制研究生科研基金。基金用于研究生在本學科的科研立項、成果獎勵、學術活動的資助以及優秀學位論文的獎勵。為使基金充分發揮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科研立項資助辦法
 (一)項目類别
 1.根據科研選題的創新性和一般性,劃分為A類、B類兩種。
 2.A類項目由學校提供資助,B類項目由培養單位提供資助。
 3.科研選題脫離本專業和學位論文方向不予資助。
 (二)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主持人為我校在籍研究生;
 2.課題組人員應不少于3人;
 3.有導師或其他教師指導。
 (三)項目實施過程的要求
 1.課題經立項後三個月内,主持人要完成開題工作,并向研究生處提交開題報告。
 2.項目主持人要認真履行合同,按計劃實施并結題。
 3.因故不能按期結題者,須事先向研究生處提出延期申請,經批準後,可延期半年左右。
 (四)項目的結題驗收
 1.項目按計劃完成後,項目主持人要填寫結題報告,提交科研成果。
 2.獲準結題的項目由研究生處頒發結題證書,連同相關成果材料裝入研究生檔案。
 3.結題成果一般為論文、調查(咨詢)報告、科技産品(制作)、專利等形式。
 4.項目驗收采取成果認定或評審的方式進行。
 (五)經費使用與管理
 1.經費手冊由項目主持人保管,專款專用。
 2.經費使用僅限于本課題研究需要的圖書資料、實驗材料費和版面費。報銷時由主持人簽字,研究生處審批。圖書資料和設備按固定資産管理。
 3.項目經費原則上當年結算。項目當年不能完成或延期不能完成的,将中止經費使用,剩餘經費收回作為學校的科研基金。
 二、科研成果獎勵辦法
 (一)獎勵條件
 1.以“沈陽師範大學”或“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為第一作者的學術成果。成果内容須是學術性的、專業性的、理論性的,與本專業和學位論文方向一緻,無知識産權争議。
 2.校級以上優秀學位論文。
 (二)獎勵标準
 1.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04版)所列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每篇獎勵300元。
 2.在學校規定的獎勵B類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每篇獎勵500元。
 3.學術成果達到教師獎勵水平的,按各類成果獎金額的50%獎勵。
 4.被評為校級優秀學位論文的,每篇獎勵500元。
 5.被評為省級優秀學位論文的,每篇獎勵3000元。
 6.碩士研究生畢業時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每生獎勵3000元。
 (三)獎金發放
 1.科研成果獎金按項發給作者。
 2.科研成果不重複獎勵,取最高獎金額。
 三、學術活動資助辦法
 1.學術活動資助主要資助研究生在校内開展的各種學術交流活動,校外學術活動資助不在本基金列支。
 2.研究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系列學術報告,報告者可獲得研究生處頒發的證書。
 3.各單位自行組織的研究生學術活動,其發生的費用由研究生業務費列支。對于研究生學術活動開展地有計劃、有特色、有成果的單位,學校酌情給予獎勵。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廢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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