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辦法
為了落實指導教師工作職責,根據《沈陽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工作條例》,特制定本辦法。
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考核分為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一、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結合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進行。
2.考核時指導教師需提供關于研究生培養、教學和指導等相關材料。具體内容由研究生處提供。
3.中期考核的評價分為合格、不合格。
4.考核工作由各培養單位成立的考核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小組一般應由研究生指導教師和培養單位研究生工作的主管領導組成。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
5.研究生處根據各單位考核結果提出整改意見。
二、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聘期考核
1.聘期考核時間一般在導師聘期屆滿時進行。
2.聘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和導師本人的科研工作。考核的評價分為單項評價和總體評價。單項評價用A、B、C表示,總體評價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1)培養質量考核
①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學術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
②研究生的碩士論文外審評價及答辯情況。
③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發表學術論文的情況。
④指導教師的教學效果反饋情況。
⑤指導教師的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成果等方面的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按項次加分。
①研究生獲得各種榮譽稱号。
②研究生畢業當年考取博士研究生。
③研究生在《中文核心期刊要覽》(2004版)中所列刊物及以上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
④獲得省級以上科研獎勵。
(2)科研工作考核
①聘期内主持的科研項目。
②聘期内獲得的科研經費。
③聘期内發表的科研成果。
④聘期内科研成果獲獎。
有下列情況之一按項次加分。
①主持省、部委以上科研項目或參加國家級項目(前三名)。
②獲得理科2萬元以上、文科、藝體類學科1萬元以上的科研經費。
③在A類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或在8大出版社出版著作。
④獲得省部級三等以上科研獎勵。
關于項目級别、獲獎級别、A類論文、8大出版社等以科研處認定為準。
3.有下列情況之一為聘期考核不合格:
①聘期内沒有指導過研究生,沒有承擔過研究生培養的工作。
②聘期内無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發表。
③研究生對導師授課不滿意率超過50%。
4.聘期考核由各培養單位的教授委員會組織實施。其考核結果和相關意見由各培養單位向校學術委員會報告。考核結果将作為評選校級優秀導師和優秀培養單位的重要依據。
三、研究生處負責中期和聘期考核工作的具體安排,提供考核用表。研究生處對考核工作具有随機抽查和提出整改意見的權利。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