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師範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規定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環節。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嚴格執行。
一、考核時間:第四學期的1-8周(現改為16-18周)。
二、考核組織:考核工作由培養單位具體負責。考核小組一般應當由各學院學術分委員會成員及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領導組成。研究生處負責指導檢查工作。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在遵守國家和學校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參加社會活動和日常行為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2.業務學習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主要考核研究生學習态度,所學課程,特别是學位課的考試成績以及社會實踐的成績與表現。
3.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學位論文選題、學術活動和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自學能力、綜合能力、創新能力、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四、考核辦法
1.指導教師向考核小組介紹研究生政治表現、課程學習、開題報告等情況,并提供相關材料。
2.考核小組根據指導教師介紹情況和對材料審議情況,提出評議意見,報研究生處。
3.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級。
五、考核結果的處理規定
1.政治思想表現積極,所有修完的課程成績優秀,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并在學校規定的B類及以上級别刊物發表學術論文,論文選題内容有創新性,開題報告通過,論文工作開展順利,考核結果為優秀。考核小組可提出提前進行論文答辯的意見。
2.日常行為表現良好,課程學習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要求,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已經在省級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或具備較強的科研潛力,開題報告已通過,有一定的創新性,考核結果為合格。可進入撰寫碩士學位論文階段。
3.有違反《沈陽師範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的規定》的行為并受到紀律處分,課程學習未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要求,學位論文選題内容空洞,沒有創新性,科研能力較差,沒有學術成果,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考核小組提出警告,并提出限定時間内的改進措施,再經過專項考核通過後方可以進入論文階段。考核仍未通過,即終止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