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走上工作崗位要注意的問題
1、報到證
報到證有什麼用:
(1)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
(2)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3)幹部身份證明;
(4)憑報到證以及其它有關材料辦理戶口手續。
2、戶口遷移證
戶口遷移證,是學生畢業時其戶口從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遷出的證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裡,你要在規定時間内把戶口落下來,不要把《戶口遷移證》一直放在口袋裡。
3、檔案
真正能證明你學習經曆的就是你的檔案。檔案裡面有你各個時期的學籍卡、成績單、各方面的評語、獲獎證明、還有你的黨團材料。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複制,一定要重視自己的檔案。
根據經驗,最好将檔案轉遞給各級人才代理機構,因為他們是管理檔案的專門機構。檔案存放在人事局、人才代理機構、外企服務中心或人才市場,即安全又方便。在這裡,提醒大家在檔案轉遞時要注意幾點:
(1)在沒有搞清楚用人單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權之前,不要把檔案轉入這個單位,應該把檔案轉遞到這個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代理機構去。我們經常碰到一些沒有檔案管理權的單位在接收檔案,個别單位會把學生的檔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弄清楚用人單位的性質,如果是國家機關、國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他們或他們的主管單位是有人事管理權的,可以接收檔案。其它各類非公企事業單位、各類民營機構是無人事管理權的,要通過人才代理機構來接收學生,學生的檔案要放到人才代理機構去;
(3)檔案的轉遞是有規定程序的,在離開學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檔案在什麼時間被轉到哪個地方去了。因為在現階段,主管學生分配的單位沒有統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外企服務中心、專門的分配辦等,比較亂。而且檔案轉進轉出比較麻煩,最好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