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 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 貼标準為500元/人。
2.在阜新市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并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年度已辦理離校手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的政策 有:獲得基本生活補助(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分擔)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内或畢業後未實現就業的,都可免費參加市職業培訓定點機構組織的職業培訓(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及職業技能鑒定。
4.對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公益崗兜底 安置。
5.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對未進入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進行首次自主創業(指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 高校畢業生(畢業3年内)給予創業場地補貼。每年補貼 5000.00元,補貼期限為2年。
6.大學生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貸款最高額 度不超過20萬元。
7.畢業2年以内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
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 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8.畢業年度内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持《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内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在3年内按每戶每年96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 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