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7-12-01浏覽次數:198

  錦州市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吸引高校畢業生來錦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甯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 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5〕17号)精神,吸引高校畢業生來我市工作,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環境,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1.支持和引導市屬及以下企業招錄高校畢業生,對上述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給予最多不超過2年(錦州籍高校畢業生不超過3年) 的單位承擔部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對駐錦高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大專)給予不超過3年的上述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鼓勵市屬及以下企業引進高層次高校畢業生,對企業

  引進的博士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安家補貼;對企業引進

  的碩士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補貼;對企業引進的“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畢業年度本科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800元安家補貼。安家補貼期限為3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

  3.在錦州市屬及以下企業就業的及在錦州市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憑租房合同及簽訂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繳稅證明等,可申請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标準為博士每人每月700元、碩 士每人每月500元、畢業年度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200

  元。領取租房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對高校畢業生在錦購買商品房,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達到3個月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高校在校生在錦購買商品房的,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獎勵政策,獎勵最高不超過1萬元,并按有關規定享受契稅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人民銀行錦州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5.對引進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可實行職稱評定“直通車”和“綠色通道”政策,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結構比例已達到規 定比例上限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可以單列崗位進行申報或聘 任。我市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招聘的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經相關部門批準,可采取考核的方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

  6.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簡化有關手續。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辦理落戶手續;非應屆畢業生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經人社部門備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協調,制定出台實施細則,落實吸引高校畢業生來錦工作的各項措 施。根據“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按照稅收入庫級次由同級财政安排補貼資金。同時,做好吸引高校畢業來錦工作 相關政策的宣傳,營造輿論氛圍,搭建服務平台,幫助高校 畢業生來我市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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