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7-12-01浏覽次數:534

  大連市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甯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7〕28号),進一步做好我市就業創業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聯動。穩增長的主要目的是保就業,要科學把握宏觀調控的方向和力度,着力保持經濟向好态勢,增強對就業拉動能力,堅決打好穩定和擴大就業的硬仗。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三去一降 一補”,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着力振興實體經濟,鞏固就 業主戰場。加強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銜接,在制定産業、貿 易、投資等重大政策時,綜合評價對就業崗位、就業環境、 失業風險等帶來的影響,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聯動、結構優化與就業轉型協同。強化投資項目就業導向,充分發揮 重大項目建設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 展,落實小微企業降稅減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有關政策,加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向小微 企業開放力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向小微企業轉移 科技成果,支持小微企業協同創新,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牽頭,市服 務業委、市外經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科技局、市 财政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二)促進産業結構、區域發展與就業協同。優化發展環境,推進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加快推動港航物流、金融保險、貿易倉儲、文化創意、養老服務、全域旅遊等現代服務業高效發展,支持家庭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更多吸納就業。全面實施《中國制造2025大連行動計劃》,加 快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戰略性新興産業,積極推動以産業鍊為紐帶、資源要素集聚的産業集群建設,拓展就業新空間。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 措施,促進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争,增加更多就業崗位。 對接“一帶一路”國家發展戰略,發揮遼甯自貿區大連片區 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優勢疊加效應,在改革創新中激發内 生動力和創業活力,催生新的就業增長點。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培養引進新興産業領域和重點發展區域緊 缺急需人才,在加快“兩先區”建設中創造充足就業機會, 引導勞動者到重要領域、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地區就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港口口岸局、市金融局、市文廣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發委、市服務業委、市外經 貿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财政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婦聯、金普新區管委會、保稅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等,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三)支持新就業形态發展。推動平台經濟、衆包經濟、分享經濟等創新發展,開發更多新就業形态。将鼓勵創業創新發展的優惠政策向新興業态企業開放,符合條件的新興業 态企業均可享受相關财政、信貸等優惠政策。政府部門帶頭 購買新興業态企業産品和服務。新興業态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支 持勞動者在新興業态領域實現多元化就業,指導新興業态企 業與從業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将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态就業群體納入公共租賃 住房保障範圍,将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等 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其他新興業态從業者 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屬 于就業困難人員或離校1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符合條件的,可享受自主創業 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牽頭,市經信委、市财政局、市服務業委、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國土房屋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四)發揮失業保險促就業作用。按規定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落實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政策,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給予穩崗補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建立失業保險金标準與物價上漲挂鈎聯動機制,确保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上述有關補貼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嚴格規範企業裁減人員行為,有條件的企業經營困難時應與職工依法平等協商,在一段時期内采取調整班次、縮短工時、工資浮動、轉崗培訓等措施共渡難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财政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等)

  二、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五)優化創業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力

  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推動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有效激發市場 活力和全社會創造力,提升創業參與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和個體工商 戶“兩證整合”,逐步實施“多證合一”,落實“雙告知”制 度,開展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知識創新、技 術創新和模式創新。推動政府部門間數據聯通和信息共享, 形成支持企業發展的政務服務信息互認共享機制。大力培育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客文化,繼續舉辦好中國海外學子 創業周、市創業就業博覽會和“創業大連夢響濱城”等一 系列活動,支持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包 括創業沙龍、創業論壇、項目路演、融資對接等各種形式的 系列創業活動,形成良好的創業氛圍。對具備一定特色、達到一定規模、産生一定影響力、形成一定品牌效應的創業活 動,經評選認定市政府給予一定的獎補。(責任單位:市創促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編委辦、市政府辦公廳、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人社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六)落實創業扶持政策。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 體創業就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并向在高附加值産業創業 的勞動者傾斜,提高創業成功率。将符合條件的在我市初次創業(指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人員納入創業補貼範圍。 符合條件的初次創業人員創辦的經營實體可免費入駐各級 政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平台,對孵化期滿後确有需要的可适當再延長不超過2年的孵化周期。對租用其它場地初次創 業的人員給予3000元/年的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 超過2年。對創業帶頭人創辦的經營實體正常經營1年以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創業實體的社保補 貼每戶每年最多給予10萬元。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 主創業的人員,可一次性領取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建立市創業項目庫,創業項目推薦單位(個人)推薦的項目被創業者采納實施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每招用1名城鎮登記失 業人員按500元的标準給予項目推薦單位(個人)一次性創業項目推薦補貼。落實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有關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七)優化創業載體建設。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合理規劃布局,優化配置技術、裝備、資本和市場等創業創新資源,大力發展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雙創支撐平台等創業創 新平台,發揮資源聚集和輻射引領作用,提高孵化成功率。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共建新型創業孵化平 台,支持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高校和社會組織等 社會力量建設創業大廈、創業社區,加快搭建工業互聯網雲平台和基于互聯網的開放式創業孵化平台。引導創業孵化平台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成果轉移相結合,完善技術支撐服務。鼓勵創業孵化平台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相結合,完善投融資模式,積極引進境外先進創業孵化模式。支持成立創業孵化行業自治組織。開展創業孵化平台認定工作,對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平台的,市政府每年按入孵實體數量和孵化效果等情況給予一定獎補。(責任單位:市創促辦、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屋局、市國資委、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八)擴大創業融資渠道。凡在我市以個體、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含網絡創業),且已辦理就業創業登記的城鄉勞動者(不受戶籍限制),以及當年吸納就業人數達到規定标準的小微企業,均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支持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對創業創新活動給予有針對性的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市和各地設立的産業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初創期、中早期、成長性較好的創業項目,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創業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财、咨詢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引導成功企業家以天使投資等方式支持 創業,促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互聯網金融等規範發展, 支持小微企業開展股權質押登記、動産抵押登記,靈活高效滿足創業融資需求。(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創促辦、大連銀監局、大連證監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三、強化教育培訓力度

  (九)創新教育培訓機制。加快高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和學科專業布局調整優化,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 業的技能人才人力資源開發導向,着力化解就業結構性矛 盾。推進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精準對接産業發展需求、精準契合受教育者培訓需求,促進校企合作、産教融合。實施高 技能人才振興計劃,重點實施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和 技能傳承技術改造研修平台建設項目,建設一批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站),廣泛開展崗位練 兵、技術比武、技能競賽、師徒幫教等活動,加快培育具有 專業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責任單位: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市發展改革委、市總工會、團市委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 區管委會)

  (十)健全技術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充 分發揮企業在技能人才評價中的主體作用,鼓勵企業自主評 定和動态聘用工匠技師,着重在工匠技師中遴選赴國境外進修深造,培養選拔高端高技能人才、省政府命名的遼甯工匠。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做好職業資格制度與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的銜接,推動技術工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在 職業資格和職稱評定的互認互通,用人單位聘用的高級工、 技師、高級技師可比照相應層級工程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拓寬技能人才發展通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等)

  (十一)完善政府補貼培訓制度。緩解就業結構矛盾, 加強各類就業技能培訓,根據産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定期發布政府補貼培訓專業指導目錄和職業資格正面目錄清單,面向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 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等群體,加快推行 企業新型學徒制、初高中畢業生勞動預備制、城鄉勞動者就 業技能培訓、企業技師培訓等政府補貼項目。在職業培訓補貼直接補貼個人方式基礎上,根據去産能企業失業人員培訓 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職業培訓補貼管理政策,可探索采取 整建制購買培訓項目、直補培訓機構等方式開展集中培訓。企業組織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按規 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創新培訓模式,探索職業培訓包 模式,充分運用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優質培訓機構開發數字 培訓課程,支持平台開展網上創業培訓,支持培訓機構引進國外優質資源或開展聯合辦學。(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四、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創業

  (十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實施高校畢 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促進供需對接和精準幫扶。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建立“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組建校企聯盟,積極開展校企、校産、校地合作,增強高校人才供給與社會需求的适應性,共建實 習實訓基地、崗前培訓基地、就業創業基地。繼續組織實施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計劃項目,鼓勵大學生應征入 伍,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學費資助、助學貸款代償、優撫 安置等政策。對新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類用人單位(含社會組織),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 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1年内未 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的3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的,按規定将社會保險 補助納入勞務費列支,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建立全市就業 見習需求和崗位信息庫,将就業見習對象調整為離校2年内

  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

  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對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 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按 規定提高見習補貼标準。将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助範圍調整為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特困、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标準為1000元/人。激活高校科技資源

  和研發優勢,為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内,下同)創業提供 場地、經費和指導服務。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項目實行全額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 年。對高校畢業生創辦中小企業實體生産的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産品,按政府采購扶持政策予以優先采購。鼓勵留學回國人員積極申報“赤子計劃”和“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為留學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供需對接服務平台。 鼓勵留學人員以知識産權等無形資産入股方式創辦企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市征兵辦、市國稅局、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十三)穩妥安置去産能企業職工。鼓勵去産能企業多

  渠道分流安置職工,支持企業盡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潛 力,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降低穩崗補貼門檻,提高穩崗補貼标準。促進分流職工轉崗就業創業,對單位新增崗位吸納去産能分流人員的,按規定給予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對自主創業的分流人員,優先安排入駐各類創業孵化基地,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确實難以安置的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 員,新增或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積極穩妥、依法依規處理勞動關系,對本輪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企業産能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依法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穩妥做好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工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财政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十四)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推進就業服務均等化,農村轉移勞動者可在城鎮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加大對發展潛力大、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用地計劃指标傾斜,大力發展縣域經濟、鄉村旅遊和農村服務業,積極推進特色鄉鎮,為農村勞動者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創造空間。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

  場、“扶貧車間”等生産經營主體,其中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注冊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适應新生代農民工 就業創業特點,多渠道、廣領域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引導新 生代農民工到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産業、新業态就業創業。推動農村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給予就業創 業服務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國土房屋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旅發委、市農委、市建委、市經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十五)完善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制定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實施辦法,按省政府确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範圍強化分類幫扶。對申請就業困難認定的失業人員,按其就業意願和培訓需求提供相應服務,引導其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對确實因身體和家庭等原因難以實現市場就業的困難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零就業家庭和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内的人員。對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提供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 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标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标 準。上述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

  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

  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下同)。對靈

  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0% 給予補貼,其中對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低保家庭成員、處于失業狀态的殘疾人、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範、軍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烈屬等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其餘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1年時給予最長不超

  過1年的補貼。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建立就業困難人員動 态管理機制,做好扶持政策銜接和後續就業服務工作,确保政策優先覆蓋新産生的就業困難群體,确保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成 員至少有1人穩定就業。加強社會保障與就業聯動,完善低保漸退制度,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增強其就業意願和就業穩定性。(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殘聯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十六)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認真做好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和符合政府安排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按規定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要采取剛性措施,确保崗位落實、妥善安置。建立就

  業創業需求數據庫和實訓基地,圍繞市場需求和退役軍人特

  點,積極開展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創業孵化活動,提高就業創業成功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五、強化就業創業精準服務

  (十七)提升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進一步健全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完善服務功能、細化服務标準和流程。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确保每個街道(鄉鎮)、社區配備1-2名專職工作人員,建立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制 度,增強主動服務、精細服務意識。将縣級以下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經費納入财政預算。打造“互聯網+”公共 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加快建設全市統一規範、一體化的就業信息管理平台體系,推動服務向移動端、自主終端等延伸,推廣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現就業創業服務管理全程信息化。落實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支持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高校開展招聘活動及創業服務。将為就業創業提供第三方服務的相關項目納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目錄,開展個性化、專業化服務,主動精準對接勞動者多樣化的就業創業需求。鼓勵社會組織通過網絡平台、線下社區等途徑開展就業創業幫扶活動。實施《就業創業證》與社會保障卡“證卡

  合一”工作,逐步實現社會保障卡在辦理就業創業業務、享

  受就業創業政策的普遍應用,探索開展虛拟社會保障卡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十八)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人力資源市場法制化建設,深化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統籌建設統一規範、競争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健全和完善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打破戶籍、地域、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别、殘疾、院校等歧視,規範招人用人制度和職業中介服務,促進婦女、殘疾人等公平就業。實施“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行動,推進大數據技術在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的應用,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适應的人力資源供求預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推動人力資源市場信息互聯共享,健全服務項目、拓寬服務渠道,通過運用觸摸屏、網站平台、手機移動端等手段和實行“實體大廳+網上大廳”并行方式,為勞動者和 用人單位提供精準對接,促進人力資源市場各要素實現合理配置。大力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健康發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推進計劃。開展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營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強與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知名機構合作,進一步擴大區域性、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間的交流合作。加快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簡化勞動者求職手續,建立入職定點體檢和體

  檢結果互認機制。(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

  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市殘聯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六、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強化政府責任。各地區要切實履行政府促進就 業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地區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完善就業工作目标責任制,納入黨政和高校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合理安排就業資金支出,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二十)狠抓政策落實。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督查問責 和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資金傾斜力度,适時予以表彰;對大膽探索、擔當盡責、不謀私利,但在依法依規履行職責 過程中由于難以預見因素出現失誤或錯誤的,可容錯免責;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職責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人社局、市委宣傳部、市财政局、市監察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二十一)加強形勢研判。增強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完善統計監測制度,擴大就業數據信息來源,加強就業數據與宏觀經濟數據的比對分析,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就業監測。密切關注就業失業重點指标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等變

  化,及早研判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對就業崗位、就業環境帶來

  的影響,及早發現異常情況和潛在風險,制定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預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服務業委、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統計局、市工商局等,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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