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及登記對象
男兵:征集主體對象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優先征集學曆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
女兵:征集對象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學生。
兵役登記: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22周歲的男性公民,應在當年6月30日前登錄“全國征兵網”或到當地兵役登記機構進行兵役登記。已登記但未征集入伍的适齡公民,每年應當到兵役登記機構進行核驗,直至年滿22周歲止,本科以上學曆學生放寬至24周歲。漏登的應進行補登。
二、征集基本條件
年齡條件:男兵: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周歲,本科以上學曆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女兵: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20周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周歲。
1.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米,女青年不低于1.58米。
2.體重:男青年不超過标準體重的30%,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女青年不超過标準體重的20%,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标準體重=(身高-110)kg)]。
3.視力:裸眼視力不低于4.6(右)、4.5(左)。
4.其他:面頸部瘢痕長徑超過3厘米;面頸部、着短裝其它裸露部位紋身長徑超過3厘米,其它裸露部位紋身長徑超過10厘米;面頸部長徑超過1cm(其他部位長徑超過3cm)的腫瘤、囊腫;重度腋臭,習慣性脫臼,腰椎間盤突出,手指、足趾殘缺或畸形,胸廓畸形,混合痔,淋病,梅毒,高血壓病,器質性心髒病,血管疾病,艾滋病,癫痫,精神分裂症,影響正常表達的口吃,色盲等;不合格。
三、征集時間及方法程序
男兵:5月30日前,已進行過兵役登記的應征大學生,均可登錄“全國征兵網”報名。6月上旬,縣(市)征兵辦組織預征對象體檢(6月上旬,完成已報名大學生體檢、政治考核及預定兵;後期,大學生報名應征可随到随檢) 9月中旬,交接起運新兵。
女兵:應征女青年6月10日至8月5日登錄“全國征兵網”報名。8月上旬,組織初選預征對象初審初檢和綜合素質考評;8月中下旬,組織體檢;9月上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政治考核;9月中下旬,定兵、交接起運。
方法程序:
1.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還需下載打印《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2.女兵報名截止後,網上報名系統根據報名人員當年高考相對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按5倍征集任務數自動篩選初選預征對象。8月6日至8月15日,初選預征對象登陸“全國征兵網”打印《應征女青年網上報名及審核表》,持此表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
(三)大學生特别優待政策
1.優先優待
(1)享受優先報名應征、體檢政審、審批定兵、安排使用政策以及體檢綠色通道。
(2)國家資助學費: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複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選用培養
(1)選取士官: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曆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有關規定授予軍銜和确定工資起點标準,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2)士兵提幹:本科以上學曆,入伍1年半以上,優先列為提幹對象。
(3)報考軍校: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士兵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軍隊院校招生考試,年齡放寬1歲;大專畢業生士兵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到有關軍隊院校學習,學制2年,畢業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計劃。
(4)保送入學: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推薦對象,按照規定保送入軍隊院校培訓,本科以上學曆的,安排6個月任職培訓。
3.複學升學
(1)複學(入學):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内允許複學或入學。
(2)考試升學加分:高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後複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4)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内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5)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标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将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标體系。
(6)将考研加分範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複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4.就業服務
(1)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一年内,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随遷。
(2)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3)在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4)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
(5)鄉鎮補充幹部、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配備時,享受重點優先錄用政策;對返鄉務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鼓勵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選舉。
(6)在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錄培養計劃,專門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報名和錄用。
(7)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政府接收并發給經濟補助,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學曆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推薦就業。
沈陽師範大學關于全日制學生應征入伍及退役複學有關工作的意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大學生征兵及退役士兵複學安置工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适用範圍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專科學生。
第二章 應征入伍
第三條 全員發動。全體教職工均有宣傳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政策的責任和義務,以兵役法宣傳和政策法規解讀為重點,強化大學生國防意識和依法服兵役觀念,使大學生能夠把個人理想與價值追求融入到國防和軍隊建設事業之中,大力營造有志青年參軍入伍、獻身國防的濃厚氛圍。
第四條 政治審查。對在校學生的政治審查,由學生所在學院對其進行初審,武裝部在學院初審的基礎上進行複審,并簽署綜合審查意見。
第三章 學籍、學業管理
第五條 新生應征入伍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本人或代理人需持新生的高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到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後二年。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條 在校生應征入伍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學生申請保留學籍須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沈陽師範大學應征入伍學生保留學籍審批表》,經所在學院審核,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報學校武裝部批準。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二年。逾期不辦理恢複學籍手續,學校将按有關規定給予其退學處理。
第七條 在籍學生在當學期開學一個月後(以入伍通知書為準)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專業課程免試,學院可以根據其平時的考勤、作業、筆記、測驗、期中考試等情況直接确定期末成績和學分;公共課成績認定為70分(研究生認定為85分);學生若想取得更高成績,也可以待退役複學後參加期末考試,平時成績計滿分,以最高成績注冊。在當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内(以入伍通知書為準)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本學期所選課程成績不予認定;當學期期初補緩考課程免試,成績直接認定為60(及格)(研究生認定為75分)。
入伍前所學課程若有不及格課程,待退役複學後,進行重修。
第八條 在籍大學生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期間,有條件的可以自學原專業課程,經本人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免修,批複後(需經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準假)可已返校參加學校組織的課程考試,平時成績計滿分,通過考試或考查成績合格,并在退役後返回原專業複學的,服役期間所學的課程成績予以認定。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九條 學生被批準入伍後,因身體原因退兵的,準予恢複學籍,繼續參加學習。
第四章 退役複學
第十條 複學(入學)。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後,應向學校提出申請恢複入學資格,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後2年。在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役後,應向學校提出申請恢複學籍,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出現役後2年。
第十一條 專業調整。在籍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
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複學後,在不違反國家、省教育廳轉專業政策、學院專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過學校組織的轉專業考核(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免予考核),可以優先轉入同批次相關專業,報省教育廳核準後實施。
第十二條 組織發展。黨組織在研究退役複讀大學生申
請入黨時,如滿足入學積極分子條件可直接列入入黨積極分子,符合《中國共産黨章程》中規定的黨員條件标準時可優先培養入黨。
第十三條 免修學分。複學後如有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可以免修,學生需要自己選課,成績認定為90或者優秀,直接獲得學分。
第十四條 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出現役後3年内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可享受我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第五章 學費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标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第十六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高職、研究生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複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曆不在減免學費範圍之内。
第十七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程序。申請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按照學生提出申請、學校審核上報、國家撥付資金、學校向學生進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程序進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如因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按照最新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武裝部、教務處、研究生處負責具體解釋。